找回被拐的儿子时,《亲爱的》才演到一半
电影《亲爱的》张译角色原型孙海洋,终于找回了自己被拐多年的儿子。紧接着,一个老话题再次成为焦点:儿子孙卓认亲之后,仍表示要回到养父母身边生活。
情感上,我和大家一样对此感到不解、失望甚至是愤怒。
但理智上,我找到了几位律师的共同说法。
孙海洋夫妇终于找回儿子
律师们的说法是,在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中,买方也要承担刑事责任,这是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才写入的内容。
而在那以前,旧版的刑法规定:对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,不阻碍对其解救的,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孙卓被拐,与电影《失孤》刘德华角色原型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被拐,都发生在这个时间点以前。
可能也正是因为有了“可以不追究”这几个字,所以我们才看到两种稍有不同的结局:孙卓的养父母被取保候审,程序上尚未彻底免责;而郭新振的养父母,我至今都没有看到被追责的报道。
这两部电影的结局也是不同的。
《失孤》里面,刘德华到最后也没找到儿子。而在《亲爱的》里面,黄渤和郝蕾饰演的夫妻找到儿子以后,影片还有一半才结束。
剩下的一个小时,主要讲的就是找回儿子以后,亲生父母仍然要面对的问题。
郝蕾、黄渤主演《亲爱的》
这是他们刚刚找到儿子的时候。
儿子的小手并不是在擦干老父亲脸上的泪水,而是在扇他亲爹的耳光。
这就是后半截影片所要呈现的第一个问题:亲生父母找回被拐的子女以后,首先要面对的是子女的抵触。
他们的儿子被拐时还很小。即使对父母有些记忆,也被时间冲淡了。因此在孩子的印象里,养母才是亲妈。
他们的儿子只是被拐了三年,而孙卓被拐了十四年,郭新振被拐了二十四年。
两个小伙子在养父母身边真真切切地生活了十几年、二十几年,我们得允许他们在心理上有个适应的过程。
不过,我依然保留当初吐槽郭新振时的观点:你们再需要适应,也不必“立刻表态”要回到养父母身边吧?
你哪怕说自己需要冷静一下再做打算呢,也可以稍微照顾一下亲爹亲妈的感受啊。
郝蕾、黄渤主演《亲爱的》
这个镜头,是儿子上小学以后,两口子在教室门外,旁听他的自我介绍。
孩子介绍完自己的父母叫什么之后,说自己还有个妹妹。
而这个妹妹,就是当年与他一同生活在养母身边的一个小女孩,据说是捡来的。
这就是后半截影片所要呈现的另一个问题:父母不得不接受“孩子忘不掉那段过去”的现实。
这个小女孩不仅是儿子抹不去的一段童年回忆,也是这对父母忘不掉的一段伤心往事。因为只要一看见她,就会想起儿子被拐的那三年。
可是,为了能让儿子重新接受亲生父母,郝蕾饰演的鲁晓娟还打算去领养那个妹妹,甚至不惜与自己的二婚丈夫(张国强饰)闹离婚。
张国强出演《亲爱的》
郝蕾和黄渤在片中的儿子虽然被拐了,但并没有被卖,而是由嫌疑人交给了自己在乡下的老婆抚养。
这大概就是后半截影片所要呈现的第三个问题:卖,并不是拐的唯一动机。
嫌疑人一直在骗自己的老婆,说她不能生育,所以才从城里捡了俩孩子给她养。可事实证明,他老婆是能生育的。
那也就是说,是嫌疑人自己不能生,所以才弄了两个孩子回来。
第一次带回来的是那个女孩,确实是捡的。
第二次才是小男孩,是趁父母没在身边,给强行抱走的。
两次全都没卖。
但在这两次之间,我们看到的是重男轻女。
《亲爱的》剧照
孙卓的养父母有了女儿之后不满足,郭新振的养父母也是有了女儿之后不满足,电影里被拐的田鹏养母也是先有个女儿,但她丈夫不满足。
在这三个案例里面,以卖为动机的只占三分之二,而以重男轻女为动机的却做到了百分之百。
所以,当我们声讨和打击拐卖儿童的时候,不能仅仅注意到物质利益的驱使,也要注意精神利益的驱使。
重男轻女就是一种精神利益。
家徒四壁,仍要找个男丁来延续香火。有什么可延续的呢?无非是心理因素在作祟,觉得有了儿子就有了面子。
一般情况下,重男轻女只被界定为愚昧。
可是当愚昧与机会并存时,犯罪就有可能发生。
黄渤主演《亲爱的》
片中,未参与拐卖儿童的养母想见田鹏,遭到了亲生父亲田文军的严词拒绝,“我能做到不恨你,也就到头了。”
可是在现实中,田文军的原型彭高峰,还是主动去探望了儿子的养母,并带去了礼物。
在养母家中,彭高峰拍下了儿子小时候得的奖状。那本该是他作为父亲即时感受到的喜悦,可他只能以“看回放”的形式参与儿子的成长。
他们都是被厄运“咬住”了的人。即使摆脱了厄运,也还是要面对厄运留下的伤口和烙印。
“认亲”只是打拐的阶段性成果,“心安”才是认亲之后的其修远兮。
往后余生,父母还要帮助孩子共同完成心理重建。
为了让孩子好受一点,他们共同选择了,让自己难受一点。